从高空作业施工角度看。我国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中对高空作业的定义为: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目前国内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执行的安全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规定了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又作业四种高处作业方式需要在施工时使用必要的安全设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高空作业可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或梯子,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如升降工作平台等),除此之外没有更严格的安全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