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

2007-08-18 13:17:37
公告标题: 河南省开封-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郑州境段)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类    别: 交通运输,市政房屋建筑工程,其它  
地    区: 河南 
内    容: 开封-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郑州境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省有关部门并组织了评审。郑州市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开封-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郑州境段)
二、招标人名称:郑州市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项目概述
开封-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郑州境段)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境内,路线全长30.723公里,采用计算行车速度120km/h,路基宽28米,双向六车道标准,设大桥1座,中小桥7座,涵洞46道,一般互通式立交2处,枢纽型互通式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12处,天桥15道,通道26处。估算总投资10.4亿元人民币。预计2005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工期30个月。
四、对招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企业联合体。
(二)单个企业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1、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融资能力;2、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3、净资产必须是其所需投入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的两倍或两倍以上;4、具有确保该项目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三)企业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3、联合体成员的注册资金总额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每个成员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4、联合体各成员按股比加权的净资产总和必须是其所需投入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的两倍或两倍以上;5、联合体具有确保该项目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五、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4年11月14日17:00(北京时间)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信证明、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上述各项要求的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递交到郑州市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郑州市工人南路165号,联系电话(传真):0371-7178833,联系人:张先生(13592613768),成先生(13598039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