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房建专业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2021-07-06 08:31:29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房建专业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LYGKZB-202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由《郑州局集团公司科信部关于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代建的复函》(郑科信函〔2020〕6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房建专业物资设备(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市火车站,解放路与道南路交叉口东北角,道南路与铁路线之间,紧邻既有洛阳站站房。

本工程属于改建,需拆除原行包房,同时对出站旅客通道进行改造,新建安检厅,对既有洛阳站站房外立面及坡屋顶改造(立面翻新,连廊改造)。

行包房工程总建筑面积6801.76㎡,其中行包房部分5976.38㎡,地下通道部分825.38㎡。迁建安检厅1499.18㎡,其中室内885.9㎡。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房建专业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物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中标后能满足供应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制造商或代理商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近三年无产品批量下道(或更换)、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已过限制交易期或复检合格的除外);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公告附件1《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限制交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不接受产品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不接受曾参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其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恶意诉讼的供应商(或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3.1.8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须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则否决其投标;“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显示“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或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等、或有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则否决其投标。

3.1.9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ISO9000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外,其余包件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线下方式发售。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1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线下方式发售,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1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持标书购买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费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南广场改造项目部

帐  号:2011 0101 9330 0848 0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投标人可以对多个包件标书费用合并汇款,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应与电商响应投标人名称及《投标申请表》完全一致。

4.5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8时30分至9时29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中州快捷酒店8楼项目部会议室。

5.2本次谈判采用线下开标方式,投标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文件。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王增辉

联系电话:13164318290

电子邮箱:714333294@qq.com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中州快捷酒店8楼

8.附件

附件1: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南广场改造涉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1年7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