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下达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2021-07-15 10:20:06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粤财综〔2021〕30号

广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16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湾区函〔2021〕1116号),现将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转下达给你市(具体项目、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将资金安排至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

     2.广东省2021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