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号分公司房建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2022-01-24 11:47:56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号分公司房建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HFGS-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号分公司承揽的郑州市巩义市杜甫街道办东黑石关村灾后重建项目(西城华府二期),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财政局与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号分公司。

本项目电梯、塑钢窗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杜甫街道办东黑石关村灾后重建项目(西城华府二期),工程设计等级为三级,建筑使用性质,住宅。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面积13470.17平方,砌体结构,地上七层。抗震等级7度,基础采用筏板基础混凝土标号等级C30.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公告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号分公司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招标物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年财务报表一份,2021年新注册供应商不需要提供;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限制交易要求: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的供应商;不接受产品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交易的供应商;不接受曾参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其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恶意诉讼的供应商;

3.1.8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须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则否决其投标文件;“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显示“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或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等、或有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则否决其投标文件。

3.1.9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ISO9000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招标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电线电缆包件(包件号)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外,其余包件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1月5日16:00前支付标书费后,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或组织)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dqh31w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1)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回单扫描件。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费足额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采购代理(或组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向潜在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提交《投标申请表》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号分公司

帐  号:4100 1523 0260 5000 0766

开户银行:河南省郑州市建行南环支行

潜在供应商可以对多个包件标书费用合并汇款,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潜在供应商名称及《投标申请表》完全一致。

4.5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2日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三公司信号分公司3楼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号分公司

联 系 人:杨亚博 

联系电话:13698835986

电子邮箱:dqh31wzb@163.com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号

8.附件

附件1: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号分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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