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公路施工机械:规格可以降,标准绝不能降

2006-09-16 13:08:18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县乡公路建设及设备选型配套研讨会上,县乡公路施工机械应如何配置成为会者十分关心的话题,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靳长征、山西省公路局曲俊荣提出――县乡公路施工机械:规格可以降,标准绝不能降

  自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掀起高潮以来,县乡公路施工机械需求量迅速增大,县乡公路施工机械应如何配置?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县乡公路建设及设备选型配套研讨会上,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靳长征、山西省公路局曲俊荣根据县乡公路的基本特点及机械施工的需要,提出了机械选配的基本要点。
  首先,必须满足道路施工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任何公路都有自己的设计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县乡道路也不例外,施工机械设备的基本技术性能必须能够满足这些技术条件。

  其次,不应鼓励采用代用机械。

  虽然代用设备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达到或基本达到施工要求,但这些代用设备毕竟与专用设备的性能有差别,有些甚至差别较大。如推土机的作业平整度显然达不到平地机的作业平整度;而农用旋耕机的拌和深度及拌和均匀度均比路拌机差些。上述机械如果在二级或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上大量使用,不可避免地会降低工程质量,影响使用寿命。

  当然,如果在非常条件下必须使用这些代用设备,则一定要制定严格的使用规程。再以上述两种设备为例,应当严格掌握土质的粒度及均匀度,降低一次推土的厚度,从而保证平整度要求;在使用旋耕机时,其拌和厚度应低于旋耕机的额定作业厚度(建议以≤为宜),且应增加拌和遍数。同时,应随时检查所用旋耕犁齿是否完整,因为农业机械的设计制造标准较低,此举是非常必要的,如此才能基本保证其拌和均匀度。此外,再加上严格系统和较为科学的监理手段,才能保证施工的技术标准要求。

  特别应该提到的是,有些工序及相应机械设备是不可能以代用设备完成的,比较典型的如厂拌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烘干)搅拌设备,为了达到一定压实密实度的压路机,保证路面表层结构的胶轮压路机及保证路面平整度的具有找平装置的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摊铺机等,这些设备的使用是保证道路达到设计要求的必要条件,因此是不可替代的。

  再次,可以适当降低机械设备规格,但不可降低工作标准。

  绝大多数公路施工机械如果降低使用规格,其采购价格会显著下降。如工作宽度8000mm以下的摊铺机单台价格仅为工作宽度10000mm以上摊铺机价格的3/5至1/2。而我国的县乡道路大多为二级或二级以下道路,完全可以以廉价的中小型摊铺机和多幅作业完成摊铺。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大宽度摊铺作业(>8000mm)在提高工作效率和纵向接缝较少的前提下并非可以提高摊铺质量,因为随着工作宽度的提高,混合料在较长的工作输送和螺旋搅拌工况下会出现较为严重的材料离析。同时,其材料摊铺的密实度会随着工作宽度的延长而下降,从而比较严重地影响道路的铺筑质量。此现象已在我国多条高速公路的使用效果上得到了验证。因此,目前国际公路学术界比较倾向于使用≤8000mm的摊铺机作业(当然,大宽度的道路可以多幅作业完成),从而保证道路的铺筑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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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乡道路施工机械的基本配置

  推土机80至120千瓦2至3台;路基稳定土拌和机100至180千瓦2至3台;稳定土拌和设备200至300吨/小时1至2台;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50至200吨/小时1台;摊铺设备500至800吨/小时1台;单钢轮碾压设备12至25吨2至3台;双钢轮碾压设备11至16吨2至3台;胶轮碾压设备15至20吨2至3台;装载机3至5吨2台;自载车10至15吨5至10台;洒水车5至8吨2台;其他辅助设备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