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对租赁的税收规定
一国的税收制度,对其国民经济包括租赁行业在内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英国的税收规定,对设备资本投资的补助和减税形式,从1945年实行的所得税法以来,已经有过16次的变更,可谓变动频繁。其中比较主要的有1972年3月实行的百分之百的第一年投资减税制度,保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直到1986年始作了修改。英国投资减税制度的一般结构如下:
(一)第一年减税
英国政府鉴于过去的投资补助金办法,造成政府支出过大,而且也未达到提高投资额和投资效果的目的。乃于1970年10月颁布的金融法中规定,以新的工厂设备税收减免制来代替补助金制,并将公司税率降低2.5%。其主要特点是:
(1)头一年的税收减免,初步规定是设备成本的60%,这项减免可以在支出那一年为了交税目的而索回。
(2)实行减记资产帐面值的减免标准率,使支出减少结余额的25%,在以后逐年的帐面上冲销。为了进一步鼓励投资,第一年减税在1971年提高80%,1972年提高到100%。这项税收减免制度,适用于有关饥械设备和厂房投资。在机械方面,不管是新设备或是二手货,也不论是机动的或是非机动的。
但在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就不能享受第一年减税的待遇:
(1)非当年购进的设备投资。
(2)当设备的卖主与出租人两者是“有关联的”人时,(如一公司支配另一公司,或两者都受到共同的支配时,则这两个公司就构成“有关联的”了),这就不同于售主在正常贸易进程下的销售活动。
(3)把设备售出后又租回来,而且由卖主或与卖主有关联的人继续使用时。
(4)交易的唯一目的或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第一年减税时。
(5)设备在使用以前就被清理掉了,减税就得撤回。
(二)减值减税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机械设备和厂房,一律按25%逐年减值的减税。减值减税只能在设备投入使用的那一年才能实行,但如己适用第一年减税,则这一年就不得再要求减值减税。
(三)开支备用基金
减值减税一般不按单项设备进行计算,但单项减免可用来代表纳税人当年开支备用金的一笔数目。一个企业可放弃它的全部或部分的第一年减税,但不可能放弃它的减值减税。任何被放弃的数额以及任何无权取得第一年减税的资本支出,都应加进开支备用基金里去,而减值减税,在这期间清理设备所得的出售收入,以及因设备损坏或丢失而取得的保险金或赔偿金,则要从开支备用基金中扣除出来。
因资产的清理或丢失要扣除的数额,一般就是出售收益或保险收益。然而,假如把某项资产低于市价出售给有关方面时,一般情况下就把清理价格当成市价看待。如果把某项资产高于原价出售,则只将原价数目从开支备用基金中扣除·而多余的部分就作为资本收益处理。
(四)差额费用
如果扣除的数目超过开支备用基金的话,就把超额部分作为差额费用,同时必须缴纳公司税。
(五)投资减税的发放
在计算应纳税金利润时,把饥械设备和厂房所开支的资本支出的投资减税扣除掉,这样就减少了应缴税金的利润,增加了营业亏损,或者把应缴税金的利润变为营业亏损。处理营业亏损可以有下列几种方法:
(1)用会计核算期的利润总额来冲销。
(2)转让给同一企业系统中的另一个成员(集团豁免)。
(3)转入以前帐目,只限于冲销上一个会计核算期的利润。但属于第一年减免的亏损,可转入前帐,并用前3年所得的利润来抵偿。
(4)当亏损不能在同一会计核算期内,用其他利润来抵偿,或不能转入前期帐目时,也可转到后来的营业中,用以后同一业务挣得的营业利润来抵偿,不受时间的限制。
营业亏损可以在同一集团内的各公司之间进行转帐。一个公司可将它营业亏损的豁免转让给同一集团的其他任何一个公司,这是英国税法中有关“集团豁免”的特点。
(六)英国的新税法
多年来投资减税的结果,严重影响英国的财政收入。于是,1984年3月英国财政大臣在颁布“1984年金融财政法案”时宣布:经过1984和1985两年过渡期后,于1986年4月1日起将原规定的第一年100%资本投资减税削减到25%,同时,规定设备的折旧年限,使其与设备的实际耐用年限大致相同。这样,使设备投资原享受的税收减免大大减少,导致租赁市场呈现下降趋势。但由于租赁业努力改善经营,以及服务性租赁市场的兴起,英国租赁业总的情况仍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