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亟待梳理

2006-09-16 13:08:19
全国第十二次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研讨会代表们讨论热烈,引出敏感话题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亟待梳理

  高速公路是一个什么样的行业,怎么定位?它的公益性和商品性如何界定?收费期满后,人员怎样安置?联网收费后如何防止作弊问题?封路的问题又如何解决?全国第十二次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研讨会的分组讨论很热烈,体制问题更是热点中的热点。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李先生谈起高速公路管理的体制问题时,欲言又止。当记者答应他不披露他的姓名时,他才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由于各省、市、自治区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融资体制不同,目前全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很乱,有的叫高管局,有的叫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的又叫高速公路指挥部,还有的是一路一公司。管理单位的性质也不统一,既有事业单位,也有企业,还出现了中外合资的高速公路企业。就拿我们省来说,管理高速公路的就有三家单位,高速公路项目办公室、高管局和公路局都在管理高速公路。为什么一个省内的管理体制都不能统一呢?这就是“谁建设谁管理”造成的后果。

  广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表示,尽管广东省成立了总资产800亿元的广东交通集团公司,但管理中仍有许多难题困惑着他们,“婆婆”太多,运作很难。比如业务上接受省交通厅指导,而人事、党务又由省委组织部主管,今后机构改革完成后,广东交通集团公司要归口国资局管理,集团公司是企业,但它又是正厅级单位,国资局也是正厅级,正厅管正厅,会有许多问题不好解决。但不管怎么讲,广东交通集团公司的成立,是广东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向政企分开、事企分开迈出的重要一步。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书记周存信认为,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既要实现政企分开,又要做好路网服务工作,好的办法是既不能和交通厅分开,又要实现和政府分开。山西省的做法是成立几家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负责具体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同时,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行业管理,比如路政的管理、联网收费的拆分账、全省高速公路的监管、通信设施的管理、国防设施功能的管理等,他认为这样工作起来会更顺利。

  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包剑英说,体制没必要整齐划一,各省可根据自己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运作。但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关键是要在提高高速公路公益性的同时,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他认为关于体制问题,交通部有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将更好,这样各省、市、自治区就有个标准可以参考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最好实行企业化管理,因为这样可以盘活大量的国有资产。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大部分靠银行贷款,银行的资金也是国家的,如果高速公路的效益不高,还不了贷款,受损失的还是国家。但实行企业化管理,必须把路政管理这个难点解决好。

  代表们普遍认为,我国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组建省政府直接领导和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性质的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按企业方式运作,基本脱离与省交通厅的行政隶属关系;二是组建由省交通厅领导兼任董事长的投资实体;三是成立事业性质的高速公路管理局。

  据2002年的有关资料显示,全国除青海、西藏、内蒙、甘肃四省、区外的27个省、市、自治区共有高速公路路段管理机构(公司)239个,其中事业单位113个、中外合资企业35个、国内企业91个,而这些管理机构又分别属于89个管理单位,其中事业性质的的有33个,企业性质的有56个。由此可以看出,公司化管理运营已经成为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主流。

  各省、市、自治区现行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都有各自的特点,它们大多在普通公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高速公路的特点和本地实际,兼顾普通公路管理体制中可行的、科学的方面,按照“谁投资,谁经营”、“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开展多渠道、多方式投融资建设高速公路,“统一、协调、高效”地发展高速公路。但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尚未形成一个集中统一、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管理模式。因此,有必要对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梳理好高速公路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