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士锋律师出示的“民事上诉状”显示:“上诉人(宏大)与被上诉人(西安筑路机械测试中心)无仲裁协议,双方的纠纷应由人民法院管辖。雁塔法院驳回上诉人对被上诉人西安筑路机械测试中心的起诉无法律依据。同时,上诉人(宏大)与被上诉人(力帆)签订的合同中仅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纠纷。而本案所诉不仅要求被上诉人(力帆)因产品质量而承担赔偿责任,且要求其因发布虚假广告、对上诉人进行欺骗和误导而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要求被上诉人(西安筑路机械测试中心)因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实而承担赔偿责任。”
郝士锋律师指出,宏大公司的请求已经超过了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与被上诉人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雁塔法院以当事人有仲裁协议为由驳回起诉,剥夺了上诉人的选择权,应依法予以撤销。
昨日,记者为此采访了王海,他表示力帆可能还存在其他问题,不排除还将采取针对该公司的行动。
力帆公司董事长杨奎坦言,最近公司的正常经营已经受到此次“打假”风波的影响,他对宏大再次上诉并不意外,“他们就是行使自己的权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