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赔原因。
(1)商品名称不符。
(2)商品不符。
(3)品质不符。
(4)规格不符。
(5)数量不符。
(6)包装不良。
(7)唛头不清。
(8)交货延迟。
(9)其他。
2、索赔程序。
(1)索赔声明。发现问题后应在合同索赔期内通知对方,并声明保留索赔权利。
(2)准备证明文件。索赔时务必提出证据,作为证明的文件。
(3)正式索赔。备齐证明文件,发出索赔函电。
3、赔偿内容。
(1)请求赔偿损失。
(2)请求补运。货物短少或短交时,可请求补运。
(3)请求调换。货物的品质不符或规格不符,可请求调换。
(4)请求修理。机器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可要求修理。
(5)请求减价或折让。如交货延迟、品质不佳,皆可要求减价或贬值折让。
(6)拒收货物请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4、索赔解决方法。
(1)和解(Compromise)。
(2)调解(Mediation)。
(3)仲裁(Arbitration)。
(4)诉讼(Lawsuit)。
向承运人索赔
1、索赔原因。
(1)遗失(Missing)。
(2)搬运不当(Improper Handling)。
(3)堆积不当(Improper Storage)。
(4)偷窃(Theft Pilferage)。
(5)海水侵害。(Sea Water Damage)
(6)船无适航能力(Unseaworthiness)。
(7)雨中强行装卸。
(8)到货迟延。
2、索赔时限。
(1)提货前发现货物损坏,立即发出索赔通知。
(2)提货后发现货物损坏,于提货日起三日内发出通知。
(3)货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一年。
(4)航空货运索赔时限为:
货物有损坏或短少时,收货后7天内。
货物迟延时,收货后14天内。
货物遗失或灭失时,运单发单日起120天内。
3、索赔依据。
索赔人于提出索赔时应提出证据,随时邀请有关单位派人会同查看证件。
向保险公司索赔
1、保险公司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所需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保险契约。
(2)必须有损害发生。
(3)必须发生保险公司所担保的事故。
2、保险索赔的处理。
被保险人发现保险标的物受损时,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具备必要的单证,以书面
正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3、索赔文件。
部分损失时的索赔文件:
(1)索赔函。
(2)索赔清单(Statement of Claim)。
(3)索赔帐单。(Debit Note)
(4)保险单或保险证书正本(Signed Policy or 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5)提单正本或副本(Signed B/Lor Copy)。
(6)装运人开具的发票(Shipper.s Invoice)。
(7)包装清单(Packing List)。
(8)重量证明书(Weight Certificate)。
(9)公证报告(Survery Report)。
(10)船公司签认的事故证明书或破损证明书(Damage Report)。
(11)磅码单(Weiht Note)或理货单(Tally)。
(12)其他证明文件。
(13)船公司所发的短卸证明书(Shortage Report,Landing Certificate)。
(14)公证费(Survey Fee)收据。
(15)修理费用及其估价。
(16)破损货物剩余价值估价单。
(17)海难报告(Marine Protest)。
全损情况下的索赔文件:
(1)索赔函。
(2)保险单。
(3)提单。
(4)发票。
(5)证明全损的文件。
4、赔款计算。
(1)单独海损:
保险赔款的计算公式:保险赔款=保险金额×损害率
(2)全损。
实际全损时,是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将赔付保险金额的全部。
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办理请求赔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