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2007-08-17 02:20:59
        新疆将通过委托招投标、参股等多种经营形式,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争取用5年时间,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公共交通城乡一体化进程。 
   城市公共交通由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出租车等交通方式组成,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等问题的最佳途径。 
   自治区明确:将以道路系统建设为重点,保证公共交通车辆的道路专用或优先使用权;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重大建设项目要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各城市将同步加快交通工具换乘枢纽建设,以缩短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距离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