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盐官镇郭春路(广城大道)大修工程招标公告2012-06-15

2012-05-24 15:41:43

1. 招标条件

海宁市盐官镇郭春路(广城大道)大修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经 海发改投[2012]13号 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12年度海宁市基本建设计划。 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 为该项目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起始于春富庵桥北桥台,桩号K0+000,道路由南往北,途中改建长山桥、陆家桥,终于01省道南侧非机动车道南边线,桩号K2+290,全线长2290米。设计行车道基本宽度为7米,土路肩为2*1.0米。路面结构层为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二灰稳定碎石基层+≥40cm宕渣。

投资约430万元。工期要求: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满足本项目强制性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施工合同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 2012 年 5 月 24日 , 上午9时 至 2012 年 5 月 28日 , 下午17时 ,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 《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 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

4.2 招标文件、施工图均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需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的,请与业主联系。

5.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需在投标截止期前7天报送至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对应的工程提疑栏目。

5.3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 2012年 6 月 15 日 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地址: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

7. 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3.4.1 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本项目施工合同段投标担保为 5 万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建设东路50号

  邮 编:314411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573-87682389

招标代理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573-8723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