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明沈公路任民至肇州段、肇州至肇源段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黑龙江)

2007-08-18 13:03:02

招标内容:

  1、国道明沈公路任民至肇州段工程项目已经黑发改建字[2004]1385号文件批准及肇州至肇源段工程项目已经黑发改建字[2004]1386号文件批准,并已列入2005年黑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黑龙江省任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及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下述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

  合同段   监理桩号    监理范围(施工标段)   工程内容

   1   K71+803-K139+500   B1B2      路基、路面及桥梁工程

   2   K139+500-K175+152  B3         路基、路面及桥梁工程

   3   K175+152-K203+750  C1C2       路基、路面及桥梁工程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可就上述一个或多个监理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对每个监理合同段应单独提供监理人员。

  4.具备上述条件者可持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于2005122-2005126日之间每日上午9时-下午3时按下述地址至黑龙江省任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人如欲购买招标文件,应在授权书上清楚地注明“申请购买第监理合同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招标人将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2005127日上午9:00

  集合地点:肇源县地税局招待所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张志峰13766774555

  7.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应于2005128日下午3点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传至业主办公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2005129日下午4点前发至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24小时内,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确认。

  8.投标人应对每个监理合同段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地市级以上银行出具)、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任意其一。递交截至日期:20051228日,如为现金支票和银行汇票的形式应于此日期前存到指定帐户。

  帐户名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市农行动力支行中山分理处

  帐号:08-055101040002636

  9.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后,在20051229日上午10时前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8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20051229日上午10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8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66号石化院5

  邮政编码:150090

  电话:0451-82616411

  传真:0451-82616411

  联系人:董金玲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706

  邮政编码:150040

  电话:0451-5555397855553979

  传真:0451-55553978

  联系人:陈松男 何大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