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同江口岸公路同江外环段工程已经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由同江口岸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业主”)组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黑发改建字[2005]1165批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业主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本项目资金来源交通部补贴、同江市自筹。
2、本工程招标范围为:路线起点位于同源米业北部与堤防大堤工程相连接,终点位于友谊路K3+580处,与同三公路和同江市第三小学东道口连接(距同抚公路K0+900),该路段全长8.0公里。道路等级为普通二级公路(局部路段为一级公路标准),分为3个施工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如下表
施工合同段:WHL-01
公路名称及起讫桩号:K0+000—K4+178
标段里程(km):4.178
说明: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施工合同段:WHL-02
公路名称及起讫桩号:K4+000—K5+850
标段里程(km):1.850
说明: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施工合同段:WHL-03
公路名称及起讫桩号:K5+850—K7+822
标段里程(km):1.972
说明:路基、路面及构造物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8月1日,工期182日历天。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二级资质(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或多个招标工程标段的投标,对于有隶属关系的申请人不得对同一标段同时投标,同时也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对同一个标段再次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持本单位介绍信(应清楚注明购买第合同段招标文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05年12月26日起至12月30日止,每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到黑龙江省路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永安街综合楼25号)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书原件用A4纸复印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参考资料的费用,图纸另售每套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同江市口岸公路同江外环段工程施工第XX标段投标文件”字样。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拟投合同段交纳投标担保金6万元人民币。
10、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06年1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送至黑龙江省路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黑龙江省路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单位:同江口岸公路建设指挥部
办公地址:同江市通江街
邮政编码:154600
联系电话:0454-2922442 13512635661
传真:0454-2922806
联系人:马玉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路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协作:黑龙江省路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永安街综合楼25号(大自然酒店对面)
邮政编码:154002
联系电话:0454-8699718、13846185927
传真:0454-8675558
联系人:赵文龙、张学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