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天鹅路路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7-08-18 13:01:25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二、实施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黎生
电 话:84634625
联系地址:番禺区清河东路139号番禺区政府西附楼六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嘉诚至信建设顾问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生、方生、李生
电 话:34809887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106号
三、项目名称:番禺区天鹅路路基工程
四、建设地点:番禺区市广路与新光路之间,易兴北路北侧
五、工程规模:道路路基全长1.454km,路基宽度为36m(局部设有加宽段)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八、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九、招标内容:道路路基工程,包括道路路基土石方工程及路基范围内旧砼路面拆除,清淤泥、表土等附属临时工程项目
十、评标办法:平均值评标法
十一、报名时间:2005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止
十二、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十三、报名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各施工单位;2、凭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的IC卡号报名。
十四、报名必须提交资料: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按网上(http://www.gzzb.gd.cn)的格式下载填写);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委托代理人和投标申请人在本工程的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同一人(带备身份证原件核查),否则其投标报名不被接纳;4、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年检记录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及有效年检记录复印件;6、拟派市政、路桥类专业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7、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9、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其中A类为公司负责人,B类为项目负责人(须与拟派项目经理一致),C类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以上各项资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对照,复印件每页采用A4纸加盖法人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为无效,另报名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交易中心网上格式下载填写、不需装订)。将报名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手提电话号码等。报名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报名时需出示有效的IC卡(输入IC卡号后,以录入报名单位有效资料方为有效,否则为无效报名)。
十五、本工程将进行资格预审,满足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20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将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选择20家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十六、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在成为正式投标人后须向建设单位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银行账号:3602070119200076312,开户行:工商银行番禺盛泰办)汇入投标保证金20万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答疑会后2天内到帐,并到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确认且开具收据,该收据和缴款凭证的复印件也必须在答疑会后2天内送交招标代理机构。如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工程的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因不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没有合理解释而放弃投标的,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十七、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人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番禺区监察局,投诉传真电话:84643012。投诉时须以加盖法人公章的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否则不予受理。